在台灣常聽到「教改」的聲音,不過以我看來似乎「考改」更是重要。
記得兩年前第一次教建築圖學時竟然有同學「提醒」、甚至抱怨為什麼課堂沒有練習徒手寫「建築字」。之後發現原來這些「訓練」是跟建築師執照考試有關。前幾周跟學生聊天發現有不少同學畢業後參加考照補習班,而且學習的方法竟然是單人「觀賞」錄製好的影片!
反觀美國NCARB大概30年前就電腦化也把主觀性的設計考量取消。而考題方向主要注重在公共健康、安全和福利。除了技術性上的考題也有跟人文、史論相關的題目。如果沒記錯的話就曾經有考到 Mies Seagram Building corner detail.
兩年前看了一位學生在英國準備的RIBA Part 3 報告。基本上是一本設計過的建築學習實踐紀錄/反映日常挑戰的考試題。在她執照面試中,考官問她關於建築研究助理的工作經驗,而非只注重技術性的題目。
考試思維不改變,教育改革只會讓大部分學生覺得莫名其妙,搞不懂為什麼兩個世界距離這麼遠。
如何不要讓同學們變成是Allegory of the cave 《洞穴之喻》的囚犯,應該是做老師的責任吧?
Objective (Discipline) > Process (Education) > Evaluation (Licensure)
What is the standard for evaluating the 'qualification' of an architect? Especially preparing an architect that is forward-looking.